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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居民区周边个体养牛问题
来信人: 李**** 来信时间:2020-07-08 20:54
有村民个体户在村庄外围,紧贴居民房养殖肉牛20余头,臭味、蚊虫、细菌等问题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不知道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向哪个部门举报问题。
回复
回复部门: 省农业农村厅 回复时间:2020-07-15 09:14

李网友:
您好!您反映居民区周边个体养牛问题事项悉。现回复如下: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您反映的个体养肉牛污染环境问题,可以向所在地的生态环境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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