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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后的国有农场种植粮食能否享受农业补贴
来信人: 安**** 来信时间:2021-04-08 16:36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兆河良种场(改制前名称为巢湖市水稻良种繁育场)法人代表朱同贵(13500511378)。巢湖市水稻良种繁育场原来是农委下属的国有农场,2006年改制后,其全部资产被安徽槐祥工贸集团(国有控股企业)拍卖收购,农场农田由槐祥公司委托给原农场厂长等人种植水稻和小麦及种子。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到农户后,当地相关领导说,没有确权到户的农田,不再享受农业各项补贴。由于农场土地性质是国有,未能向集体土地一样确权到户,请问改制被企业收购后的国有农场,种植粮食是否能继续享受农业各项补贴?谢谢!巢湖市兆河良种场 朱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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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省农业农村厅 回复时间:2021-04-14 16:42

安徽光明槐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反映问题收悉。一方面,从2016年起,在全国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即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详细可查阅《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网址:http://jiuban.moa.gov.cn/zwllm/tzgg/tz/201604/t20160426_5108762.htm。该项工作由财政部门负责,农业农村部门配合,针对你反应的个案情况请咨询当地财政部门。另一方面其他各项粮食生产的惠农政策补贴。目前我厅涉农的各类项目均按照因素法分配至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除了约束性指标任务外,根据财政部门要求均采取“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由各县结合本县域实际和发展方向,整合中央、省、市、县等各级资金统筹实施。具体详情可咨询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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