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网友:
您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队伍设置的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县级执法大队内设执法中队的设置方式,中央文件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就目前来看,各地进行了各种有益的探索,有的地方以区域为主,有的地方以专业为主,有的地方兼顾区域与专业。
您留言中建议省厅对全省执法队伍如何设置提出指导性意见。中央编办规定:“除机构编制工作部门外,上级业务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下级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不得对下级的机构编制作出规定,部门下发文件和召开会议擅自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一律无效。”因此,我厅无权就地方机构编制事项提出指导性意见。
感谢您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