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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15 15:48:25点击: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皖农办函〔2016〕551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

2016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委,委属各单位:

现将《安徽省农业委员会2016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6年6月15日

 

安徽省农业委员2016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2016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协同推进“放管服”,扎实开展“标准化深化年”活动,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农业部门的公信力,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四个一律”、“两个全程”要求,根据省政府部署,及时做好国务院取消和调整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建立健全“三个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深化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研究实行“审监分离”的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审批权力向一个部门集中,审批人员相对集中。继续推进简政放权,依法转变农业行政部门职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人事处、法规处、审批办)

二、规范政务服务行为。大力优化服务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继续推进“一受理四办理”机制,修订完善省农委办事指南,完善行政审批审查工作细则,逐步增多跨部门联动机制实行并联审批,继续做好省农委建立的绿色通道和全程代办服务体系。加强系统内自身建设,开展全省农委系统行政审批培训。(责任单位:人事处、审批办)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结合实际制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促进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阳光透明。完善新闻发布、政策解读、舆情收集研判回应等机制,依法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推进“三农”发展规划、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公开。按照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群众监督的要求,推进委属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综合处、法规处,委属事业单位)

四、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全面落实《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全面公开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积极推进行政决策、政策执行情况和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的公开。及时公开我省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现代农业、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和贯彻执行情况。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加强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做好信息公开测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综合处、人事处、法规处、财务处、经管处、质监处)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机制建设。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建设,加强内容保障和日常管理,增强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目录设置,增强信息公开平台体验功能。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制度,建立重要政府信息及“三农”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做好《致全省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印发以及安徽农业信息网“惠农政策”、“农业科技”、“支农资金”窗口的运行工作。办好“安徽农村手机报”。 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建立重要“三农”政策法规宣传解读机制,做好省委、省政府和农业部重要文件学习解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抓好本级出台政策解读工作。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积极探索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政务信息发布和公众互动交流有效途径。(责任单位:市场信息处、办公室、综合处、法规处,各有关单位)

六、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办好《三农舆情》,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省农委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处室和单位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责任单位: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七、优化政务服务方式。实施“互联网+政务”行动,建立省农委网上审批的服务平台,积极推进网上咨询、申报、受理、办复以及办理进度和结果的实时查询,不断扩大网上审批覆盖面和办理率。推行跨部门并联办理有关事项,提高协同审批服务水平。进一步清理和公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推进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办理。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公开审批事项、办事时限、办事指南,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参与和监督权。(责任单位:法规处、人事处、审批办)

八、深入推进标准化建设。根据省政务公开办、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署,扎实开展“标准化深化年”活动。全面实施政务服务标准化,进一步优化和落实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加强全省市、县农委窗口标准化建设,开展政务服务指导、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统一市、县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办理流程和办事指南。落实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内容、信息发布格式和依申请公开办理等标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档案备查等各环节,完善协办协调工作制度。按照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示范点建设标准和实施细则,推进示范点建设。(责任单位:人事处、办公室、市场信息处、审批办)

九、加强组织领导和基础建设。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继续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强化学习培训,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计划,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新闻宣传、门户网站和政务微博微信等有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完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评价制度,积极开展督查调研。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督导检查,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各单位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加强对市、县农业部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开展调研交流,努力形成全省农业系统上下联动、共同提高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办公室、综合处、人事处、财务处、审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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