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全省农业系统新闻线索
定期报送制度的通知
(皖农办函〔2009〕369号 2009年6月24日)
各市农委,委属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和省委宣传部有关部署,为了加强农业宣传工作,营造促进安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决定建立农业系统新闻线索定期报送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重点是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农业部重要决策部署的举措和成效;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新进展;各行业下月度开展的重大活动;农业战线上的先进典型。
二、线索处理
省农委办公室对各有关单位报送的新闻线索进行汇总、梳理和筛选,报委领导批准后,分别推荐给省委宣传部和中央驻皖新闻单位参考选择,同时提供给省直新闻单位。重点选题将邀请中央驻皖新闻单位和省直新闻单位进行采访报道。
三、报送要求
(1)推荐的新闻线索要事实准确、事例真实、数据可靠,具有一定的新闻价值和典型意义,有亮点、有细节、有故事。
(2)各单位按分类要求报送,其中一类单位每月报送两条,二类单位每月报送一条,三类单位每两月报送一条(新闻线索报送单位分类见附件1)。每条线索附150字左右的简要说明,并注明采访联系人姓名及其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填报表格见附件2)。各单位提供的新闻线索,请于每月5日前报送。
(3)各单位要安排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新闻线索的搜集、整理、定期推荐和采访联络等工作,确保报送及时,对接顺畅。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请于6月底前报省农委办公室(宣传处)。
对各单位新闻线索报送和采用情况,省农委将定期公布。
联系人:柴一梅
电话:0551-2615357
传真:0551-2615357
电子邮件:ahnyxc@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