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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省涉农舆情信息搜集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07 10:13:26点击: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做好我省涉农舆情信息搜集报送工作的通知

(皖农办函〔2011〕441号 2011年6月7日)

委属各单位,省农机局:

根据省政府负责同志的指示精神,我委近期创办了内部简报《三农舆情》。5月27日,省委常委、副省长余欣荣同志在我委《三农舆情》第三期上作了重要批示“此事办得好,可就涉农口单位的信息一并搜集,以掌握情况。”为落实余欣荣副省长重要批示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三农舆情信息搜集和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舆情信息搜集报送工作

“三农”热点、敏感问题,往往第一时间通过媒体反映出来。如何善用媒体、引导舆论,是新形势下农业部门面临的新挑战、新考验、新任务、新课题。做好“三农”舆情信息搜集与研判工作,是全面了解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举措,也是做好新时期农村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途径。各单位都要从政治的、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三农”舆情信息搜集、分析工作的重要性,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确定专人具体承办,切实做好“三农”舆情信息的搜集与研判工作,并及时报送。

二、舆情信息搜集工作的内容

开展“三农”舆情信息搜集工作,各单位要根据所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及时搜集网络、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各级各类媒体上的相关信息。主要内容:一是涉及我省三农工作,特别是涉及本部门、本行业的舆论监督报道;二是涉及本部门、本行业的网民留言、监督信息甚至虚假信息和不完整信息;三是涉及本部门、本行业的重大舆论动态,包括兄弟省市区的舆论热点、焦点问题;四是涉及我省农口部门的舆论监督报道。

三、舆情信息报送工作的要求

“三农”舆情信息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单位搜集的“三农”舆情信息,每天上午10:00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委办公室,电子邮箱:ahnyxc@sohu.com。重大舆情信息要及时向委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当面或电话报告,相关后续报道要及时跟踪续报。报送的“三农”舆情信息要注明出处和时间,文字要力求简洁,只需概括舆情信息的核心内容即可,提倡报送一、二百字的短文,每条最多不超过400字。

四、建立舆情信息搜集报送工作责任制

委办公室是我委“三农”舆情信息搜集报送工作的牵头机构,委属各单位是本部门、本行业“三农”舆情信息搜集报送工作的责任单位,其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承办信息员是具体责任人。要建立“三农” 舆情信息搜集报送考核机制,定期公布各单位“三农” 舆情信息搜集报送情况,凡迟报、漏报重大舆情信息的,要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进行通报批评,由此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对舆情信息搜集全面、报送及时的单位,定期进行表彰。

五、建立舆情信息的快速反应机制

“三农”舆情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各单位要消除为报送而报送的思想,逐步建立完善应对舆情的快速反映机制。凡是《三农舆情》反映的涉及本部门、本行业舆论监督报道和重大信息,要迅速了解情况,及时回应。对虚假信息要及时澄清;对政策理解有偏差的信息要及时解释说明;对需要实地调查处理的,要第一时间快速跟进,并协调指导地方妥善处置,同时要及时公开调查处理情况。各级农业部门要善于同媒体打交道,畅通与媒体的联系,建立与媒体良性互动机制,努力为“三农”发展建立良好的舆论氛围。

联 系 人:柴一梅、徐胜祥

电    话:2615357

附件:

1.“三农”舆情信息搜集报送工作流程图

2.委属单位“三农”舆情信息员名单报送表

关于做好我省涉农舆情信息搜集报送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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