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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印发通知要求做好农村沼气和秸秆能源化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20-05-22 15:17:23点击:来源:省能源总站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转发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做好农村沼气和秸秆能源化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并就我省贯彻落实作出安排,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强调,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实行属地管理,当地政府负安全管理责任。按照“谁立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负安全监管责任。根据“谁拥有谁负责”的原则,农村沼气设施业主对所拥有的沼气设施安全负主体责任。施工单位对在建农村沼气设施安全负主体责任。各地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加强对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主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通知》要求,各地要深入贯彻农业农村部党组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将农村沼气和秸秆能源化工程安全生产作为稳定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形势的重要内容、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推广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防范。

《通知》要求,各地要紧盯闲置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规模化沼气工程安全运行和沼气用户安全使用等重点领域,抓好隐患排查、督查检查、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等,强化调查评估,提出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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