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 人(负责人) |
主要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泉农(肥料)罚﹝2020﹞2号 |
阜阳市颍泉区闻集镇****农资经营门市部销售有效成分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肥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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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颍泉区闻集镇****农资经营门市部(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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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有效成分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肥料 |
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警告; 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20400元。 |
15日内持《颍泉区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到颍泉区非税收收入征收管理局缴纳罚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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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颍泉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29日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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