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0-10-20 09:28:25点击:来源:庐江县农业农村局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
姓名或名称

法定代表人
(当事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
的名称和日期

1

庐农(肥料)罚〔20201

销售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肥料案

辉隆连锁庐江县白湖镇金盆村加盟店

吴某某

当事人销售45%复合肥料,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系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肥料。

1、警告;

2、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计人民币5250.00元。

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

庐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0727

2

庐农(肥料)罚〔20202

销售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肥料案

庐江县乐桥镇金桥辉隆连锁加盟店

吴某某

当事人销售25%复合肥料,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系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肥料。

1、警告;

2、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计人民币4600.00元。

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

庐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0727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