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0-10-20 09:33:43点击:来源: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宁农(农药) 罚〔 2020 2

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

宁国市小祥农资经营部

*

202059接群众举报投诉,称仙霞镇宁国市小祥农资经营部无证经营限制使用农药。执法人员当即赶赴现场,在当事人农资经营部现场发现其经营的0.01%溴敌隆毒饵28袋(商丘市大卫化工厂生产,规格100/袋,产品登记证号:PD20086244,生产批号:2019070601)。现场核对当事人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根据《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当事人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

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经营的农药;

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安徽宁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罚没款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0824

本案于2020914日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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