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0-10-20 09:36:26点击:来源: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宣区农(农药)罚〔20201

关于宣城市根山农资经营部经营劣质农药案

宣城市根山农资

 

胡某

经营劣质农药“0.05%氟虫腈杀蟑饵剂”。

种类:1、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2、罚款。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现场没收劣质农药入库。

宣城市宣州        区农业农村局,

2020831

本案已

执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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