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1-04-06 11:21:14点击:来源:安庆市农业农村局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庆农(种子)罚〔20211

安庆市开发区刘某某农资经营部经营假种子案

安庆市开发区刘某某农资经营部

/

刘某某

2021115日安庆市农业农村局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依法调查处理2019年冬季和2020年春季农作物种子抽查质量和真实性不合格企业及经营户的通知》(皖农办种函〔202112号)通知,在2020年安庆市春季农作物种子监督抽检中,安庆市开发区刘某某农资经营部经营的两优799水稻品种被抽样,经农业农村部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深圳)对品种真实性检测,检测位点数48,差异位点数30,结果判定为“品种真实性不符”。当事人销售“两优799”假种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玖佰陆拾元整(¥960.00元)

2.处以罚款计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合计罚没款人民币壹万零玖佰陆拾元整(¥1096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

履行方式:凭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款识别码,选择银行(中行、工行、农行、建行、邮政银行)缴纳罚款。

期限: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安庆市农业农村局

20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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