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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召开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农业农村专业委员会专题会议暨突出生态环境涉农问题整改工作专题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3-10-23 15:11:27点击:来源:省环境总站

10月20日上午,省农业农村厅召开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农业农村专业委员会专题会议暨突出生态环境涉农问题整改工作专题推进会,对全省突出生态环境涉农问题整改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汪学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厅长汤洋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省委书记韩俊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省长王清宪在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专题会议、副省长孙勇在全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调度推进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分析梳理了目前突出生态环境涉农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部署推进下一步整改工作。

汪学军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前不久总书记亲自出席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成为党和国家抓生态环境建设的有效抓手和重要制度安排,为子孙后代谋福利,更为老百姓谋求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省委书记韩俊、省长王清宪出席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提出了明确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二要清醒认识到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依然突出。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都涉及农业农村领域,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依然存在。化肥农药“双减”、土壤污染防治、长江十年禁渔、水生生物保护、秸秆综合利用、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和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等工作依然存在短板、弱项。三要运用系统的观念推进工作。在考虑谋划工作的时候,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实现目标,一定要兼顾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四要进一步压实责任。管行业就要管环保,省厅专门牵头成立了农业农村专业委员会及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涉农问题整改工作。针对中央层面、省级层面交办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要建立台账、专人负责,主动列出时间表,画出路线图,坚持举一反三,扎实推进整改,决不能应付了事,确保整改工作按照要求如期完成。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扛起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落实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盯紧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坚决抓好问题整治,在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上综合施策,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建设山水秀美的生态强省,着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安徽。二要聚焦问题导向,推进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国家级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指出的问题,既有共性问题,又有个性问题;既涉及政策层面,也涉及落实层面;既有省厅整改问题,也有市县级整改问题。要找准症结、创新举措,分类施策、靶向整改,持续推进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落细。一是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整改相结合,按照已经制定的“四项清单”,持续推进,抓好整改。二是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坚持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三是坚持具体问题整改与制度机制建设相结合,健全完善台账,推进清单化闭环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全面整改到位、举一反三。三要坚持目标责任,提升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厅属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上手、靠前指挥,涉及市县的整改问题数量和完成时间节点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厅属相关整改责任单位要结合日常工作内容,持续推进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三是强化督导调度。厅属相关整改责任单位每月要及时填报“1+1+N”突出生态环境整改调度系统,已经完成整改的要及时“销号报账”。四是完善治理体系。厅属相关责任单位对本行业的共性问题,要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推动从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转变。

 

会议还就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流程等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厅科教处、环境总站加强指导调度,持续推进整改工作。

厅机关有关处局和厅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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