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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3年第十批考核合格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9 09:34:31点击:来源:质监处

根据原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规定,经材料审查和专家现场考核评审,石台县市场监督检验所(石台县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特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准许刻制并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考核标志。

特此公告。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31019

 



 

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法定

代表人

检测范围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考核合格

证书编号

备注

1

石台县市场监督检验所(石台县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陈时友

农产品中农药残留

皖石台县和平北路24号原质量技术监督局一楼和二楼

 

245100

15357792885

2023】农质检核

(皖)字第0013

首次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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