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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美丽乡村 畅享美好生活

发布时间:2021-12-14 15:25:41点击:来源:安徽日报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新农村要有新风貌新生活。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进入全面升级新阶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农村建设一定要走符合农村实际的路子,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充分体现农村特点,注意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千百年来,乡村生活、乡土情怀形成中国人的“集体记忆”,蕴含着最深沉的乡愁。“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的乡村风貌,“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的绿水青山,都是刻写在大地、刻画于人心的优美图景。可以说,乡村振兴离不开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离不开生活环境整洁优美、生态系统稳定健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建设。

2018年,中央出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如今“三年行动”胜利收官,农村长期存在的脏乱差局面得到扭转,农村群众环境卫生观念发生可喜变化。人民对农村优美人居环境的期待,从“摆脱脏乱差”逐步提升为“追求乡村美”。“五年行动”正是对“三年行动”的接续和提升,从推动村庄环境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升级,从环境基本达标向整体提升迈进,从探索建立机制向促进长治长效深化。《行动方案》积极回应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战略定力和坚强决心。

因地制宜、精准施策,规划先行绘蓝图。农村环境整治既要全力而为,也要因地而异。整洁、卫生、环保、美丽是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共同需求,经济条件相对落后不是脏乱差的理由。正视农村地域广阔、村情千差万别的现实,根据各地区所处的不同阶段分类指导、分别规划,探索各具特色的环境整治方式。依据地理和经济条件,分区域做好规划先行,明确不同区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点。皖北地区打造平原地区乡村风貌,皖中地区打造丘陵地区乡村风貌,沿江地区打造水网地区乡村风貌,皖西地区打造原生态山村品牌,皖南地区打造文化乡村品牌。科学确定本地区整治目标任务,把握好整治力度、建设深度、推进速度、财力承受度以及农民接受度,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取得最好效果。

人人参与、人人共享,充分调动积极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靠政府包办无法解决所有问题,应当强调“人人参与、人人共享”。农民群众是乡村振兴的受益者,也是建设者。广泛动员群众投身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积极听取群众的意见、尊重群众的想法,让群众产生主人翁的共鸣,增强参与感认同感,激发自觉改善环境状况的内生动力。自2019年启动村庄清洁行动以来,我省1.5万多个行政村广泛参与,累计发动3047万余人次参加行动,开展清洁卫生宣传教育活动122万余次。多地农村重振“庭院经济”,家家门口建成了菜园子,既能吃到绿色蔬菜,又有利于环境改善,大大提高了农民参与整治的积极性。经验表明,农村环境整治要聚焦群众所思所盼。不搞脱离生产生活、违背农民意愿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环境整治的过程让群众参与、效果让群众检验、成效让群众受益,广大农民才会更有获得感、幸福感。

以美促富、以富带美,环境产业相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只是为了实现农村美丽,而是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目标的基础支撑,也是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一大支点。通过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带动农村产业发展,推进农业产业现代化和文化旅游繁荣,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实现以美促富。产业发展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厚植经济资本,实现可持续性资金投入,进而实现以富带美,促成环境与产业的良性循环。2012年,我省开始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目前全省认定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500个,一大批具有徽风皖韵特色的美丽乡村在江淮大地遍地开花,不但成为群众向往的幸福宜居家园,而且让农村特有的自然生态、文化底蕴焕发生机,为乡村旅游带来广阔前景。

健全机制、久久为功,长治长效再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涉及面广、内容多、任务重的系统工程,不仅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无论是解决环境脏乱差问题,还是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都难以毕其功于一役。把美好蓝图变成现实,必须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任接着一任干。一方面,突出健全机制,在农村厕所、污水处理、垃圾治理、村容村貌等领域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以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政策机制确保农村人居环境再提升。另一方面,坚持把农村环境整治与乡风文明建设、乡村基层治理结合起来,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培育文明乡风和生态文明理念,养成良好卫生行为习惯,保持人居环境整治成效。

新时代、新农民、新农村。胸怀梦想的人们,将在乡愁滋养的土地上,建设美丽乡村,畅享美好生活。

(刘 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