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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668家农业经营主体纳入“阳光生产”

发布时间:2021-11-02 08:20:34点击:来源:农民日报安徽新闻

农民日报客户端讯 (记者 杨丹丹)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和基础保障,也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任务。长丰县农业农村局始终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始终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始终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上多思多谋多实践。近年来,长丰县依托第三方的技术力量,不断优化升级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督管理平台,通过主动适应市场对农产品质量特色品牌需求的转变,加强源头治理,健全监管体制,积极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持续保持稳中向好。

实施阳光生产,推动主体信息披露,通过建设长丰县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平台,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668户纳入管理,完善了全县生产主体名录库建设,100%掌握入住主体信息,在此基础上统筹搭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服务和数据共享平台,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档案。深化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逐步实现全部生产主体自我承诺产品合格,开具合格证,并向前一步强化全程标准化生产,落实主体自控自检,向后一步加强信用评价,实现“阳光生产”看得见、有保障、有承诺、可信赖。

长丰县是合肥国际化大都市的北部门户和开放高地,是合肥市承接长三角产业转型的重要区域,也是合肥市“1331”空间发展战略的北部副中心,是合肥都市圈的核心区,也是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一带一路”重要节点、G60科创走廊核心节点。长丰农业坚持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以农业全产业链发展为导向,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双提升为目标,推动农业与一二三产业交叉融合,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以质量兴农、绿色优农、品牌强农为重点,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延长产业链,壮大优势产业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