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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试行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将统一规范使用新版合格证

发布时间:2021-11-23 10:37:49点击:来源:农民日报安徽新闻

    农民日报客户端讯 (记者 杨丹丹)您购买的农产品有承诺达标合格证吗?即日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已试行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农业经营主体统一规范使用新版承诺达标合格证。

      截至10月底,安徽省实施合格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达17986家,开具合格证885409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744837吨。 承诺达标合格证要坚持“谁生产、谁用药、谁承诺”的原则,由种植养殖者作出承诺,勾选选项、自主开具,一式两联,一联出具、一联留存备查,留存期为一年。有条件的生产主体要使用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结合追溯二维码的“二码合一”的承诺达标合格证模式,开具电子承诺达标合格证。二维码标识上要明确展示“承诺达标合格证”字样,扫码后的内容中,首先要展示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名称、承诺声明、承诺依据等完整信息,其次再根据需要展示企业简介、品牌宣传等内容。有关单位在采购快速检测设备、试纸条、试剂盒等产品时应选择标注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等检测参数产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村(社区)委员会、检测机构、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不能代替种植养殖者开具。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对已试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生产经营主体,指导其规范开具,在试行品种和批次上实现全覆盖;对试行品种范围内尚未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生产主体,要督促其按要求尽快试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提高试行覆盖率。要将承诺达标合格证与参加各类展示展销会、参评各类品牌、奖项和项目支持挂钩。将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纳入食品安全等考核内容,落实监管部门工作责任。将试行情况纳入国家及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重要内容,督促国家及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率先落实试行要求。要进一步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对接,强化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的索证索票,明确将承诺达标合格证作为质量安全合格凭证的其中一种,倒逼生产主体自觉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之前开具产地证明的,要尽快转向由生产主体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同时要加强对附带承诺达标合格证农产品开展质量安全监测,掌握其质量安全状况。对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要跟进开展监督抽查,对于承诺合格而抽检不合格的生产主体,要依法重处,同时帮助种植养殖者查找原因、整改问题。对于虚假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要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