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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徽省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4-02-29 17:36:22点击:来源:厅办公室

2023年,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坚持“四个不摘”要求,强化帮扶政策投入,大力实施帮扶项目,培育壮大带动主体,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加强产业风险防范,扎实做好产业帮扶工作,推动了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脱贫群众稳定增收。2023年,全省脱贫地区共发展蔬菜、茶叶、林特、水果、中药材等2875万亩,发展畜类养殖5194万头、禽类养殖9.7亿只,发展水产养殖976万亩,同比分别增长0.6%、13.1%、8.8%和2.1%。2023年,通过实施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带动脱贫户等帮扶对象人均直接增收3456.1元,同比增长8.8%。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产业支持政策。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在项目安排、资金分配、示范评定等方面,继续对脱贫地区倾斜支持。2023年共拨付31个脱贫县和叶集区农业项目资金150.1亿元,占全部到县资金总额的51.6%。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等竞争性项目优先考虑脱贫县特别是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县。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示范评定名额向脱贫县倾斜。同时,要求脱贫县加大衔接资金、统筹整合资金中用于产业的资金占比,支持实施特色产业发展项目。2023年各地投入农业特色产业发展财政资金95.7亿元。

(二)实施到村到户项目。指导各地完善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库,谋划入库一批质量优、效益高、风险低的产业帮扶项目。推动各地加大投入力度,利用好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整合资金等,严格按照项目标准,实施到村到户项目,支持特色产业发展。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实施跨村域、带动好、效益高、体量大的到乡到村项目,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仓储保鲜、烘干晾晒、分级包装、冷链物流,以及休闲农业等二、三产业,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配合乡村振兴部门做好脱贫户、监测户摸排工作,开展分类帮扶,实施到户产业奖补项目。2023年,全省脱贫地区共投入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资金84.3亿元,实施到村项目2813个、到户项目52.8万个,到户项目覆盖脱贫户等帮扶对象44.3万户。到村项目中,共实施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冷链物流、交易市场、休闲农业等二三产业项目808个,占比28.7%;实施跨村域的大项目443个,占比15.7%。

(三)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坚持增数量、扩规模、提质量、拓功能,结合实施到村项目,持续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在有条件的乡镇、村中按照标准,新建一批特色种养、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等产业园区。扩大现有园区建设规模,完善园区内产业配套设施设备等基础条件,进一步拓展园区功能,发挥好园区带动产业发展和村集体增收作用。2023年,全省新建、完善产业园区870个。全省符合建设标准、达到带动增收要求的园区4458个,其中当年带动村集体增收超过5万元的园区2105个,占比47.2%。

(四)推动主体联农带农。落实主体培育优惠政策,强化主体带动激励措施,对联农带农发展特色产业的主体,在项目安排、资金支持、示范评定、信贷保险等方面予以倾斜,达到一定规模和效益的,给予产业帮扶项目奖补支持,增强主体带动能力和带动意愿,带动脱贫户等帮扶对象持续稳定发展特色产业。坚持主体带动标准,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大力推广订单生产、务工就业、土地流转、入股分红等紧密型利益联结方式,切实提高带动效果。截至2023年底,全省脱贫地区参与带动的龙头企业4798个,带动脱贫户等帮扶对象28.7万人(其中市级以上龙头企业3196个,带动18.7万人);参与带动的农民合作社2万个、家庭农场2.8万个,分别带动脱贫户等帮扶对象26.6万人、20.4万人。

(五)支持发展自种自养。对发展自种自养的帮扶对象,加大产业帮扶项目支持力度,因户施策指导发展优质高效特色种养业,促进帮扶对象持续稳定增收。充分发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产业发展专家组、产业发展指导员、基层农技人员作用,加强入户帮扶,开展技术指导和生产培训,提高自种自养帮扶对象生产技能。帮助对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帮扶带动利益联结,实现主体和自种自养户“抱团发展”。2023年,全省脱贫地区开展技术服务18.3万次,培训脱贫户等帮扶对象41.7万户/次,产业帮扶对象自种自养达标37.1万户。

(六)强化产业发展指导服务。组织35个厅属单位对应联系原70个有扶贫任务的县,结合业务工作,分别于上半年、下半年两次赴联系县,进村入户开展调研走访,指导推进农业特色产业稳定发展。落实基层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制度和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开展技术指导服务。2023年,全省成立特色产业发展指导组390个,组织农技特聘员3411人,共开展技术指导服务18.3万次,培训农户114万人,推广新品种新技术1345项。

(七)加强产业风险防范。加强产业帮扶项目风险监测,严格负面清单制度,列入负面清单的产业,不得给予项目支持。指导建立入股到经营主体的项目跟踪服务、定期监测制度,对入股到经营主体的项目,进行定期监测,实时了解掌握主体生产经营状况。积极开展市场帮销、消费帮扶等,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2023年全省农业农村部门开展产销对接活动1273次,帮助脱贫地区销售农产品20.6亿元。大力推广特色农业保险,积极推动“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将自种自养帮扶对象全部纳入,为发展特色产业提供保险保障。2023年省脱贫地区已投入保险资金6.7亿元,覆盖脱贫户71.4万户、带动主体2.3万个。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总体来看,2023年我省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任务圆满完成,取得突出成效。但是也还存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能力还不够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面临的自然灾害、市场波动等风险压力较大,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项目用地受制约等问题,需要在工作中引起重视,加以解决。下一步,我省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和资源要素投入,加快推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一是全面落实产业扶持政策。继续在涉农项目安排、资金分配、示范评定等方面对脱贫地区予以倾斜支持。积极协调自然资源等部门,落实产业发展用地保障政策,推动解决产业发展用地难题。推动各地进一步提高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2024年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不低于65%。二是着力实施产业帮扶项目。指导各地加大投入力度,严格按照项目标准,实施到村到户项目,补齐技术、设施、营销等发展短板,助力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三是深入推进“四带一自”。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建设,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强化主体带动激励措施,带动脱贫户等帮扶对象持续稳定发展特色产业。四是切实加强技术指导、产销对接和风险防范。落实调研指导联系制度、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专家组和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制度。积极组织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合肥农交会、上海农交会等展示展销活动,开展脱贫地区农产品帮销活动,促进产销对接。大力推广特色农业保险,为发展特色产业提供保险保障。

三、有关意见和建议

一是建议取消或降低中央衔接资金用于脱贫村的比例。受益于脱贫攻坚政策倾斜和资金投入,目前脱贫村在基础条件、产业发展等方面已整体领先于一般村。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衔接资金用于脱贫村比例不低于70%的要求,可能导致一般村和脱贫村差距进一步加大。同时也不利于地方发挥主观能动性,因地制宜实施效益好、带动强的产业发展项目。二是建议征集并印发各地衔接资金使用典型案例。目前,虽然衔接资金扩大了使用范围,带动主体可以直接申报衔接资金项目,但受脱贫攻坚期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和审计检查较为严格的影响,各地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担忧衔接资金使用违规,不敢使用衔接资金对带动主体进行支持的现象。建议征集印发一些使用衔接资金以奖补、贴息等方式用于直接支持带动主体的案例,引导地方大胆使用,调动主体带动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的积极性。三是建议优化用地政策。完善农业农村用地保障机制等政策制度,缓解特色产业发展“用地难”问题。优化用地程序,在严格落实“非农化”“非粮化”政策要求的基础上,加强用地统筹管理,对农业农村重大项目用地,探索开通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建立网上申报、限时审批等制度,提高审批效率。

 

附件:1. 2023年安徽省脱贫县“一主两辅”主导产业基本情况表

      2. 2023年安徽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工作进展情况表

      附件表格.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