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三农资讯 > 市县信息
【无障碍阅读】
【    】

创新四项机制 系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发布时间:2021-04-07 11:44:08点击:来源: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近年来,蚌埠市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村容村貌得到大幅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十四五”期间,将继续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以“整、建、管”有机结合为抓手,从整治“脏乱差”的阶段,转入巩固三年行动成果、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新发展阶段,强化四项机制建设,系统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

一、建立工作部署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一是高位推动。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二是专题调度。市委、市政府坚持每月召开专题会、现场会开展调度,会上观看第三方暗访视频、通报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情况,并要求进度靠后的乡镇作表态性发言。今年以来,已累计召开4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调度会。三是强化调研。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农村一线调研督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四是日常调度。成立由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县区党委、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环境整治工作群,每天交流工作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问题,督促问题整改。五是加强市级督导。建立9个市直部门对9个县区的督导机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由一名县级干部带队,每月至少两次到联系县区的村开展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县区立即整改。市委农办综合各市直部门督导反馈的情况,印发督导情况的通报。

二、健全台账管理机制

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问题实施台账管理,围绕村容村貌、农村道路、河塘沟渠、污水治理、无功能建筑、农户庭院、农户室内、厨房、厕所、公共场所、宣传发动和长效管护等十二项问题,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到户台账清单,摸清底数,实行对账销号,对账验收。一是建账。采取“下找上查”方式,由各村自行对照村庄清洁行动标准开展摸排,建立初步台账;市、县、乡对照台账进行现场抽查,确保台账建立全面准确。二是销号。各村对照问题台账,逐个销号,已销号问题由村书记和包村干部验收签字,每月上报,实行动态管理。三是复核。根据各村每月报送的销号情况,县、乡及时组织人员开展对账验收,市级进行复核,确保问题切实得到整治。全市村容村貌问题整治任务数43.49万,农村道路问题整治任务数2.37万,河塘沟渠问题整治任务数1.48万,污水治理问题整治任务数3.47万,无功能建筑清理任务数31.04万,农户庭院问题整治任务数19.54万,农户室内整治任务数19.29万,厨房问题整治任务数16.27万,厕所问题整治任务数11.98万,公共场所问题整治任务数4366。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三、用好监督考核机制

一是建立监督举报机制。印发《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诉举报受理程序的通知》,通过设置举报电话、信箱等方式,畅通群众反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问题渠道,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努力地将矛盾在基层解决。目前已累计收到群众投诉29次,全部办理完成,群众满意度较高。二是持续暗访曝光。由市委宣传部组织,蚌埠电视台和蚌埠日报社等媒体暗访各县区村庄清洁力度差和环境脏乱差的村,目前电视台已曝光35个环境整治较差的村。同时聘请第三方拍摄环境整治暗访视频,在每月推进会上播放,目前拍摄暗访了127个环境整治较差的村。三是强化考核机制。考核分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日常考核分为调研检查、督导工作、暗访曝光和美丽庭院创建四项考核,由市委农办、各督导组和市妇联根据评分细则打分,每月通报考核分数,计入年度考核成绩。年终考核由第三方实施。四是严兑考核奖惩。对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细则,每年年终对各县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考较核好的县区予以通报表扬,并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补。对因工作不力、整治效果差的县区扣除当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得分,同时对考核较差的乡镇继续加大督导力度,并将考核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四、完善长效管护机制

为了更好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巩固整治建设成果,市直各部门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责任分工,制定了8套长效管护方案。一是制定长效管护指导意见。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农村污水治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农村垃圾治理、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改厕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农村道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绿化、市水利局负责农村沟塘治理等工作编制了一套长效管护指导意见,指导帮助各县区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完成后,形成长效常态管理。二是实行市级奖补。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并落实后,由乡镇申请县区验收和市级复核,通过验收复核的,市财政对乡镇予以一次性奖补(县财政按1:1配套)。粪污以农户自主清掏清运为主奖补50万元/乡镇;以市场化清掏清运为主奖补40万元/乡镇;以政府组织清掏清运为主奖补30万元/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