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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9 15:23:45点击:来源:渔业渔政管理局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布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9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安徽)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60号)推进重点水域禁捕、加快建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补偿制度、健全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的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安徽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省农业农村厅联系人:章军;电话0551-62642731。

    省财政厅联系人:王剑;电话0551-68150591。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人:肖雨;电话:0551-62653523。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7月29日

安徽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