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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5-25 10:09:26点击:来源:法规处

201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厅认真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在依法履行职能、提高制度质量、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农业执法、强化用权监督、加强政务公开、化解矛盾纠纷、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农业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为全省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推进部门事权规范化。省级机构改革后,根据省委编办的部署,及时启动我厅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政务服务清单(2019年本)编制工作,按照省委编办要求,已将厅权责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廉政风险点在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2.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及时做好国务院取消调整农业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清理、精简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专项清理,消除审批和许可的“灰色地带”。围绕优化农业政务服务,深入开展“减证便民”整治专项行动,结合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清单编制,加大对政务事项申报材料的审核力度,按照“八个一律取消”原则,进一步对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瘦身,确保申报材料符合精简、规范、合法的要求,巩固了“减证便民”整治成果。认真抓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对涉农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41项证明事项提出了清理意见建议,对原省农委规范性文件涉及的29项证明事项进行了修改、废止,对其他相关文件设定的五类共24个证明材料,宣布全部取消,并在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有力推进了便民服务。

3.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与国家级基本目录比对调整和实施清单编制。加强技术集成,推进厅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系统与省政务服务平台有效对接,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建立完善了以厅审批办(窗口)为主导的行政审批运行新机制,推广“审监分离”改革,厘清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边界,将许可事项全部纳入窗口审批,全面实行农业行政审批“进一门”“跑一次”。加强窗口建设,严格窗口管理,落实厅领导定期坐班制度,保证了窗口的有序运行。全年窗口共受理办件2830件,网上咨询回复办件431件,群众满意率100%,窗口3人被评为服务之星,中国农村网2 次对我厅农业政务服务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

4.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及时开展监管事项清单的认领和检查实施清单编制,完成了63个行政检查事项实施清单的汇总输入工作。结合权责清单编制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比对调整,开展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三个全面清理”工作。落实省政府部署,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单、两库、一细则”,《检查对象库》中监管对象1305个,《执法人员库》中执法检查人员59人,制定实施年度抽检计划,将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厅重点工作督办事项,全面完成了年度抽检任务,并同步向省监管平台推送了抽查结果。与省市场监管局联动,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农村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种畜禽生产经营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活动,实现了“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目标,减少了“运动式”执法和随意检查。

二、提高政府制度建设质量

1.做好年度立法工作。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牵头完成《安徽省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等4部地方性法规立法调研任务,参与我省耕地占用税立法研究,及时报送了立法调研报告和立法意见建议;对《安徽省港口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等十多部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意见建议,为推进地方立法发挥了积极作用。

2.参与政府制度建设。向省政府提出了废止《安徽省种畜禽管理办法》的建议及草案,并报送了修改《安徽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的立法计划;根据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对《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实施意见》等5份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涉农规范性文件报送了修改建议及修改文本;代省政府起草了《关于实施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的意见》等近10份涉农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了“三农”制度保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严格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认真执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在制定重大事项决策前,坚持采取书面、新闻媒体公告、门户网站公示、座谈会、听证会、专家论证会、问卷调查、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专家学者和公众的意见,确保决策程序规范、过程公开。认真执行《重大事项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在作出事关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前,坚持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进行风险评估,作为集体决策参考依据。坚持集体议事厅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充分听取班子成员意见,确保重大事项依法依规科学决策。

2.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结合我厅内设处室职能分工,将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相融合,不断提高审查质量。全年,完成109件涉及重大政策落实、重要改革措施、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对涉及市场准入的3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做到应审尽审,保证了重大决策合法合规。

3.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坚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常年聘请2名律师为我厅法律顾问,及时推荐5位机关工作人员获批公职律师证书。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厅重大决策咨询把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同审查、信访及矛盾纠纷调处、行政诉讼等涉法事务工作机制,在研究重大决策和处理矛盾纠纷时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和智力支持。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扎实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结合我省实际,认真履行牵头部门责任,加强工作谋划,及时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印发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对推进全省改革作出部署,及时召开全省农业农村系统视频会议,认真落实改革具体任务。建立改革工作周报制度,组织开展改革专题调研和工作督导,不定期印发改革进展情况通报,并争取省政府分管领导定期进行工作调度,加强工作推动,努力营造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目前,全省16个市均已印发改革实施文件,县(市、区)改革正在积极推进之中,其中,17个县(市、区)三定方案已经印发,改革整体进度在全国处中等偏上水平。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印发了《安徽省农业农村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行政许可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检查等作出了明确规范。目前,全省16个市均已印发推行“三项制度”的实施文件。

3.加强农业执法监督。持续推进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在县级自查、市与市互查和省集中评查的基础上,向农业农村部和省司法厅积极推送参评案卷,其中有4卷被农业农村部评为优秀案卷、3卷获省优秀案卷。根据上位法修订情况,对种子、农药、农产品(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及时进行修订。适应改革需要,进一步完善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人员守则、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执法责任制考核等制度,努力提升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五、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

1.加强专项和内部审计。全年组织开展了全省农业系统农业财政专项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疫苗专项资金审计,切实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对厅土肥站等6个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按照规定及审计建议,督促落实整改;实施了原农机局机关服务中心清产核资和经济责任审计,开展基建工程造价审核;配合省审计厅对完成了原省农委2018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和原省农委党组书记、主任陶方启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并及时公示、整改;配合审计署南审办开展了相关审计,进一步强化了内部监督。同时,修订审计相关工作制度,完善了审计监督机制。

2.健全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坚持把行政诉讼作为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建立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履行应诉义务。坚持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坚决纠正依法行政中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2019年,我厅没有发生行政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3.自觉接受人大、政协、舆论和社会监督。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作为人大、政协监督的重要渠道,坚持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处室抓落实、厅办公室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从加强部门联动、强化沟通协商、严格审核把关、及时跟踪反馈四个方面,规范办理程序,强化办理实效。全年,我厅承办的省人大代表建议182件(主办118件,协办64件)、政协委员提案129件(主办78件、协办51件),均认真吸纳代表、委员意见,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通过省人大、省政办公系统、厅门户网站对外发布相关办理结果,自觉接受代表监督。坚持广开舆论监督渠道,采取邀请媒体参加各种会议活动、安排厅领导和处室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加强政策和工作宣传。2019年,各类媒体对我厅工作宣传报道超1000篇。同时,认真做好领导信箱、省级统一政府热线服务平台事项答复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在厅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发布回应关切类信息160余条,办理领导信箱250件、省级统一政府热线服务平台事项10件,回复厅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留言近300条,回复率100%,网友满意度100%。

六、加强农业政务公开工作

1.深入推进农业领域信息公开。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后,及时在厅门户网站、厅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厅微信公众号上全文转载,并配发权威部门解读,组织开展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培训,修订厅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信息公开指南和依申请公开申请表,确保工作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在厅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专栏,突出“三农”重点领域,做好产业扶贫、环境污染防治、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按规定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支出等信息,推进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有关政府公共资源交易过程和中标信息公开。2019年,我厅共对外发布重点领域类信息620余条,在厅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五公开”信息2200余条。

2.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严格落实“4·2·1+N”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厅政府新闻发言人。针对“小麦赤霉病”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社会关切,2019年,我厅共举行新闻发布会7次,其中厅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2次。采取主要负责同志解读、部门解读、专家解读、媒体解读、图文解读等形式,多角度、立体式、多方位开展政策解读,做到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充分发挥厅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作用,对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等重要政策信息开展宣传解读,扩大政策传播面,全年厅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发布政策解读信息60余篇。同时,密切联系中央驻皖、省级新闻媒体和主流网络媒体,及时提供宣传选题、素材、新闻通稿,组织接受采访,先后在安徽日报、安徽日报农村版、中安在线、人民网、凤凰网等开办专版(专栏)近50个,配合省电台、电视台、中安在线等媒体开办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改革、农业抗灾减灾技术、特色种养业扶贫政策及工作动态宣传等栏目,有效满足了社会各界对三农重要政策的需求。

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结合机构改革,及时修订厅《行政复议工作办法》,进一步了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办理、审理工作机制,充实了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强化了行政复议经费保障。2019年,我厅没有发生行政复议案件。

2.加强农业仲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举办了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培训班,并结合国家综治考核的要求,对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构、队伍、办公条件建设和经费保障作出了具体部署。2019年,全省105个县(市、区)均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设立乡镇调解委员会1432个、村调解小组15334个。

3.加强涉农信访工作。积极推进信访“三无”县乡村“联建、联创、联评”活动,建立完善“乡村调解、县级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化解机制。2019年,全省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信访7810起,调处结案7711起(其中仲裁66件),结案率98.7%。

八、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推进领导干部和机关公务员学法。认真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持续推进厅党组集体学法和公务员集中学法。全年,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利用“三农讲堂”,举办了“新时期党内法规建设”和“运用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报告会;厅机关及所属单位先后举办《信访条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法》《植物检疫条例》等专题培训,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2.持续加强普法宣传。加大宪法法律学习宣传实施力度,研究制定“乡村振兴与普法守法”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在全省部署开展以宪法、农业法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宣传活动。在厅本级组织开展了宪法知识测试,厅领导班子全体人员及副处级以上干部共189人参加测试,平均得分97.84分,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制定年度普法目录清单,强化普法主体责任,积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全年,先后对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安徽省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开展宣传贯彻活动,组织编印了《安徽省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释疑》读本,并利用新闻媒体、厅门户网站加强宣传。印发通知对开展春节期间法治宣传教育、守法农业经营主体评选、2019年“江淮普法行”、禁毒法治宣传教育等进行部署,并组织开展了农民丰收节送法下乡活动。厅属有关单位结合农时,利用媒体宣传、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渔业、畜牧、农机、种子、农药、植物检疫等普法宣传和送法下乡活动,共印发各类普法宣传资料近10万余份,促进形成了农业农村系统大普法格局。

九、加强组织领导

厅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机构改革后,及时调整了厅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重大法治工作集体研究决策,并将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指标量化,纳入对厅属各单位年度考核内容。同时,在机构改革中加强了法规处建设,人员配置由5人增至8人,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