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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30 16:27:20点击:来源:法规处

 

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厅认真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在依法履行职能、完善行政制度、推进行政决策、严格行政执法、强化权力监督、化解矛盾纠纷、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农业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为全省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我厅将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升行政审批质效工作作为放管服改革和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动态调整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大力精简申请材料,进一步压缩办理环节和办事时限。不断优化农业营商环境。2020年,厅本级87项政务服务事项,行政审批申请材料减少13.73%,办理环节减少1.38%,承诺办理时间减少25.65%,切实提升办事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2020年,我厅共受理办件3772件,其中行政许可3192件,行政确认292件,其他行政权力285件,公共服务事项3件。

2.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落实省政府部署,持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单、两库、一细则2020年,我厅《2020年抽查事项清单》共计1112项,《检查对象名录库》中监管对象达1407个,《执法人员库》中执法检查人员达102人,制定实施年度抽检计划,全面完成年度抽检任务,共计检查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137家,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并通过厅门户网站和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等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与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农作物种子种畜禽生产经营者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活动的通知》,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者种畜禽生产经营者2个事项纳入联查范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农业农村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抽查活动,实现了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目标,减少了运动式执法和随意检查。

3.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按照省政府稳步推开证照分离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部署安排,对标沪苏浙先进做法,我厅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针对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遵循方便企业办事和群众创业就业的原则,全面梳理告知承诺制有关证明事项,编制工作规程和告知承诺书文本,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做细做实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前期准备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的统一部署,我厅就简化兽医执业资格考试申报手续,对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等相关部门,逐步实施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个人承诺,以诚信承诺替代相关学历和从业证明等报名材料。进一步规范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面梳理工作,及时反馈《关于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有关事项修改意见》《关于进一步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修改意见》《关于反馈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修改意见》,提前谋划工作,加强监管措施,坚决落实改革要求。

4.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我厅在省数据资源局设立政务服务窗口,授予窗口首席代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权限,并把所有农业政务服务事项推送到省政务服务平台。2020年,我厅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在厅办公系统中开发行政审批模块,与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对接,实现厅内行政审批全程在线流转,做到线上和窗口一站式受理,线下一窗式服务。我厅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网上运行,所有办理事项均达到四级以上深度,适宜全程网办的事项全部实现全程网办。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联办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一次就办成,与省林业局共同联办2个事项,开展集成服务,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了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统一出件,避免了群众和企业在不同部门之间来回奔波。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5.严格落实立法规定。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推进政府立法精细化。我厅严格遵守立法调研、草案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论证、修改完善、会议审议、草案报送等程序。特别是把公开征求社会对立法草案的意见作为政府立法重要环节,法规草案均在厅政务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对合理意见建议均予以采纳,并采取电话沟通等形式做好意见采纳的反馈工作。

6.做好年度立法工作。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按时报送《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安徽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等2部地方性法规立法修改草案,牵头完成《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2部地方性法规和《安徽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1部省政府规章立法调研任务,及时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等20多部法规草案反馈意见办理工作,为推进地方立法发挥了积极作用。

7.认真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和报备。及时向省政府报送废止《安徽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皖政〔201338号)的建议及草案,报送《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修订草案送审稿)。认真开展《民法典》涉及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涉及我厅起草44件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我厅2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自查,提出了拟保留、废止和修订的意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原省农委20062015年度制订的2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在厅政务网站进行公布。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2020年,我厅共报备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8件党组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8.严格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修改完善《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实施意见》,坚持采取书面征求、新闻媒体公告、门户网站公示、座谈会、听证会、专家论证会、问卷调查、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专家学者和公众的意见,确保决策程序规范、过程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均经厅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厅主要负责同志末位表态,未出现厅主要负责同志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意见不一致的情况。

9.完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风险评估制度》,明确要求在作出事关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前,要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提出风险评估报告,作为集体决策参考。凡风险评估报告建议暂缓或者终止决策的,厅长办公会议坚持慎重决策,确保重大事项依法依规科学决策。

10.健全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及时修订我厅《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对每个重大决策事项做到应审尽审,严格从权限、程序、内容三个方面进行全面审查,不断提高审查质量。2020年,对涉及重大政策落实、重要改革措施、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111件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保证了重大决策合法合规。

11.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坚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常年聘请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4名律师为我厅法律顾问,积极推荐7位机关工作人员获批公职律师资格,不断壮大厅公职律师队伍。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厅重大决策咨询把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同审查、信访及矛盾纠纷调处、行政诉讼等涉法事务工作机制,在研究重大决策和处理矛盾纠纷时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意见,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印发《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指导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开展落实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践探索,全省16个市均已印发推行三项制度的实施文件。

13.扎实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部署,我厅及时召开全省农业农村系统视频会议,省委农办先后印发了2个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文件,明确了推进改革的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建立了工作进度半月报、月通报和定期调度、约谈制度,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我厅积极与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等部门加强沟通,形成改革共识,推动改革措施落实。526日,省委编办已批复同意在我厅法规处加挂农业综合执法监督处的牌子。78日,省委编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确保市级于7月底前、县级于9月底前完成综合执法职责划转整合、机构批复挂牌工作。截至9月底,全省16个市、73个县(市、区)均已印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三定方案,设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全省市、县(市、区)两级共核定执法人员编制3273人,已划转到位执法人员1996人,落实执法经费6000多万元,配备执法车辆144台,配备执法船艇113艘,调剂安排办公场所面积近4万平方米,全省农业农村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目标如期实现。2020年,全省各级农业行政执法机关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共出动执法人员105831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44488个,全年办结案件2042件,罚没款973.28万元,为农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409.2万元,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40件。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作用逐步彰显,为依法规范农业生产经营秩序,有效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14.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持续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2020年,在县级自查、市级互查和省集中评查的基础上,我厅共评选出24卷全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并从中择优推选5卷报送农业农村部参评全国优秀案卷。完善《安徽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及时启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健全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全面提升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组织开展农业执法培训活动,积极组织245名市县执法骨干参加农业农村部举办的农业执法专题线上培训,11月下旬,我厅在金寨举办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指导各地开展执法培训。2020年,省市县三级农业执法机关共培训执法人员6742人次,切实提升了农业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

15.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作为人大政协监督的重要渠道,建立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处室抓落实、厅办公室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从加强部门联动、强化沟通协商、严格审核把关、及时跟踪反馈四个方面,规范办理程序,强化办理实效。全年承办的省人大代表建议187件(主办110件,协办77件)、政协委员提案143件(主办79件、协办64件),均认真吸纳代表、委员意见,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通过省人大、省政协办公系统、厅门户网站对外发布相关办理结果,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监督。坚持广开舆论监督渠道,采取邀请媒体参加各种会议活动、安排厅领导和处室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加强政策和工作宣传。2020年,各类媒体对我厅工作宣传报道2100多篇。同时,认真做好领导信箱、省级统一政府热线服务平台事项答复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办理人民网网友留言10件、省长信箱28件、省级统一政府热线服务平台留言13件、厅领导信箱留言303件,回复厅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留言近4000余条,回复率100%,网友满意度100%

16.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并认真落实《厅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对全厅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厅党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组织收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和参观廉政文化展。认真开展新任处级干部廉政谈话。组织播放《叩问初心》警示教育片,编印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应知应会知识手册和剖析警示材料300余份。印发《关于加强日常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构建网格化监督体系,严紧压实各级主体责任。针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前移廉政风险防控关口,着力强化源头预防、过程监督,不断提高监管水平。持续开展三查三问,每季度向省纪委报送三查三问开展情况。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核实举报线索。2020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14起(涉及14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0人次、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置2人次、运用第四种形态开除党籍移交司法1人次。

17.加强专项和内部审计。组织实施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年度农业专项资金审计,切实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对厅畜保中心、能源总站、农机监理站等3个厅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提出审计建议,督促落实整改。配合省审计厅完成扶贫审计及乡村振兴专项审计调查,配合审计署开展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进一步强化了审计监督。同时,及时修订厅内部审计相关工作制度,完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

18.深入推进农业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版升级建设,新版厅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已经按时上线。借鉴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完善申请办理会商机制,切实防范法律风险,加强申请材料档案管理,确保有据可查。2020年,我厅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20件。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依托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加大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通过厅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政务动态、重要政策和解读等信息。2020年,我厅政务新媒体累计推送信息3800余条,厅微信公众号关注用户超11万人。在厅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专栏,突出三农重点领域,做好产业扶贫、环境污染防治、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按规定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支出等信息,推进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有关政府公共资源交易过程和中标信息公开。2020年,我厅共对外发布重点领域类信息1300余条,发布决策公开信息100余条,决策执行类信息1700余条。

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9.加强农业仲裁工作。认真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积极开展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加强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和能力建设,举办全省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暨纠纷调解仲裁培训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2020年,我省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考评取得了全国第六名的优异成绩。全年县乡两级受理确权和承包纠纷3349起,调处3186起,仲裁86起,调处率98%

20.加强涉农信访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属地责任、处室责任、领导责任,健全信访工作的责任体系。完善领导接访、来信阅批和网上信访工作制度,厅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在信访室和办公室接访、主动约请信访人见面交流、接听群众电话等不同形式,做到了每人每季度不少于1次。按照程序性和实体性办理要求,推进引导来访人员依法逐级走访。指导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抓好依法分类处理信访事项工作,通过规范信访事项办理程序,着力提高信访工作水平。2020年,我厅共接待群众来访151268人次,办理群众来信95件。

2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厅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办理、审理工作机制,充实行政复议力量,强化行政复议经费保障。2020年,我厅及时办理1件行政复议案件,维持了被申请人芜湖市农业农村局的行政行为。

22.健全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坚持把行政诉讼作为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完善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履行应诉义务。坚持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坚决纠正依法行政中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2020年,我厅认真办理2件行政诉讼案件,其中,1件原告主动撤诉,1件经两级人民法院审理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和上诉。

七、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3.推进领导干部和机关公务员学法。积极落实厅党组集体学法和公务员集中学法制度,厅党组学习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1118日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利用三农讲堂,举办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讲座。利用干部在线教育平台,推动厅机关公务员学法,开展全体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组织厅新晋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法律考试和宪法宣誓,组织全厅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宪法法律知识测试,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24.持续开展普法宣传。研究制定年度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普法责任清单和重点普法目录。在厅网站开设民法典开讲栏目,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增设中国庭审公开网外链,组织观看庭审视频。对2020江淮普法行七五普法自查验收、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第五届法润江淮 共筑美好安徽法治漫画、故事、微视频作品征集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我厅推荐报送的《铜陵市依法打赢禁捕退捕攻坚战》,获评2020年度安徽省十大法治事件,征集的法治漫画9件、法治故事3件、法治微视频1件已报送省法宣办。组织开展农民丰收节送法下乡和“12.4”“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现场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及农业技术读本500多本、普法资料近4000份。先后对新修订《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安徽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开展宣传贯彻活动。2020年,厅属有关单位和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充分利用媒体宣传、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渔业、畜牧、农机、种子、农药等普法宣传活动,共印发各类普法宣传资料近18万份,促进形成了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大普法格局。

八、加强组织领导

25厅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制定印发《中共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党组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细则》,把执行农业法律法规、加强农业法治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坚持厅领导班子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将法治学习、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述职报告。厅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依法治农、依法行政同步推进,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重大法治工作集体研究决策,并将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指标量化,纳入对厅属各单位年度考核内容。厅长办公会议听取研究年度全省农业法治工作要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报送了我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工作要求落实指引省级层面任务分解表》情况的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进展自查情况报告。厅法规工作机构人员配置8人,其中,公职律师2人,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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