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综合各市反馈意见,经专家组研究论证,我厅拟定了《安徽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购置补贴种类范围(公示稿)》(见附件),自即日起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向省农机试验鉴定站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说明情况,反映人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成亮;邮箱:ahbttd@163.com;联系电话:0551-65122464;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洞庭湖路3355号安徽农业大厦25楼省农机试验鉴定站。
附件:安徽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购置补贴种类范围(公示稿)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0月25日
文件下载: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机专项鉴定产品购置补贴种类范围的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