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我省水稻不育系鉴定管理,规范送样管理工作,自2022年起,安徽省种子管理总站负责水稻不育系鉴定样品的收分样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我省水稻不育系鉴定送样要求.docx
安徽省种子管理总站
2022年3月28日